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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4-30

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岗位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告

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关于岗位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告

 

  依照《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根据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事业发展、管理及业务项目需要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拟进行副理事长岗位公开考核招聘现将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网站[www.scfdp.cn]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于1985年,是经四川省委批准成立,民政厅登记,省残联主管的,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税前扣除资格的5A级慈善组织。四川省残基会的宗旨是:为残疾人谋福利。主要负责宣传残疾人事业,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奖励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开展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报名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且具有公募基金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丰富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副理事长岗位招聘公开考核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相符。其他条件需在报名时已具备相应条件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者将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以“考核招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2490056650@qq.com。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4309:00-- 51717:00前,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相关证件、刊物扫描。

  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个人自我介绍等;

  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所载刊物件;

  3.本人如实提供的主要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专业特长、科研及论文发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

  4.《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应聘岗位申请表》(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5.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报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应聘岗位申请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各1份;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所载刊物的原件及相关页面复印件1份;

  6.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面试资格审查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2024331日前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省基金会将在招聘的任何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部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范围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省基金会发给面试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三)面试成绩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省基金会将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基金会网站省基金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省基金会按照择优原则,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本人具体的体检时间及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报名者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三级医院进行体检。

  (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省基金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到其所在单位,着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未通过考核或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对象。如所有考生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省基金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基金会网站、省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资料。

  (二)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基金会在省基金会网站、省基金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薪酬待遇

  实行聘任制。被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后,按国家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薪酬面议。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不收取费用。

  (二)报名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本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四)聘用人员与本会签订聘用协议前必须解除与其他组织、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辞去其他组织、单位担任的专职职务。

  十三、有关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028-83351279  基金会办公室

 

  附件:

           

四川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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